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0-05-22 00:00:0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公示 | |||
用人单位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福建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 | ||
项目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工业园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联系人 | 史旭放 | 联系电话 |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省凯发k8登录入口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联系人 | 黄雯海 |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 |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黄雯海、刘安东、林建军、黄有明、庄洁 | ||
现场调查人员 | 黄雯海、林建军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11月14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史旭放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林琳、侯志国、黄有明、曾艳云、谢雄、林汉青、张举亮、 周书爱 | ||
现场采样时间 | 2019年12月02日~2019年12月07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史旭放 |
项目简介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福建分公司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工业园,建设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该基地作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的国内第四制造基地,规划目标产能为24万辆/年,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二期项目尚未投建。一期项目于2018年2月立项,并取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备案证明(编号:闽发改备[2018]K00019号),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年产24万台整车,2019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⑴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钢)、其他粉尘(电泳漆、面漆等混合粉尘);⑵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丁醇、异丙醇、乙二醇、乙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苯、甲苯、二甲苯、萘、环己酮、乙酸、氢氧化钾、甲醇、氟化氢、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溶剂汽油、丁酮、三氯甲烷、二氧化硫、硫化氢、硫酸;⑶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高温、工频电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经现场检测,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综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分析判断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评审情况(包括评审时间、主持人、评审人员、评价结论、评审意见等):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福建分公司(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28日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评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会议,评审组由3名专家组成,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福建分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单位)、福建省凯发k8登录入口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评价机构)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福建分公司安保经理沈桂裕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试运行情况及评价机构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台乘用车宁德产能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编号:凯发k8登录入口职控评[2019]001号)的汇报,并对现场进行了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组对《控评报告》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描述基本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评价正确;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评价正确; 7.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已基本落实; 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9.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0.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1.评价结论正确。 12.《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依据; (2)补充污水处理站使用的原辅材料;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措施的内容。 评审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评价单位须按评审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并经评审组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评审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 2.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能满足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3.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较完善;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5.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6.为劳动者配备了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7.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培训; 8.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9.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符合要求。 10.评审组整改建议: (1)进一步规范现场警示标识的设置; (2)补充调漆间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评审组意见及修改后《控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确认后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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